现世是虚空的,
          但人在虚空中对上帝的响应却不是虚空。
          凡俗世界的本身没有永恒;
          它终将过去。
          但人在凡俗世界中
          为了上帝的荣耀所作的一切,
          却是永恒。
          即令在人类文化的最高成就中
          也没有终极的救赎,
          但让文化荣耀上帝
          却是一项不折不扣的圣召。
          合神心意的台湾教会?  

  对于基督教在台湾的发展困境,其原因是复杂而多重的。但除了归责于教会圈内的软弱以外,诸如祷告不够、信徒的贪爱世界、讲台信息的贫乏、灵命浅薄、或者分争不合一等等,是否尚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现今基督教的信仰与文化,还没有“盘结”与“关联”起台湾的社会与文化。不可讳言的,迟至今天,台湾教会在社会中仍然好象是个“异文化”,她并没有在这块“福尔摩沙”的土地上落实生根。不仅如此,她尚且还是鄙视人类文化努力与成就的一群。因为相对于福音而言,即令在人类文化的最高实现中也没有终极的救赎。结果,台湾教会竟然就在一种“福音的骄傲”下与文化日愈疏离和背反了。台湾教会的发展因而变得更加困难。有时候不是不传福音,而是传得没有整体性的果效,而且灵魂是那样的容易流失。有时候也不是贪爱世界或灵命浮浅,而是不晓得如何面对世界、并妥善处理信仰与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专业、传统与生活习俗等的关系?

  曾经有某位牧师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合神心意的教会”的十个标准,包括有重视信徒教育、肢体团契生活、十一奉献的信徒比例、布道和植堂情形、行政系统是否完整、有无成全圣徒,以及尊敬神的仆人的程度等。然而,奇怪的是,在这样一个对于教会理想模型的构思中,竟然完全忽略了基督徒对社会与文化、对时代与世局,或者对所处的群体的参与、使命及影响力。从政治到经济、从教育到艺术,从生态到法律,从传统到科技,在在都丧失了上帝的踪影。

作盐作光的入世圣召

  耶稣曾呼召门徒在世上“作盐作光”(参见〈马太福音〉五章十三至十六节)。然而,这样的“圣召”在台湾基督徒的体认下已经彻底狭窄化了,它仅仅是局限在领人归主、广传福音与灵命造就的范围中。但耶稣的召唤明显的是一种所谓的“入世圣召”(inner-worldly Holy Calling)。或许有人会说自己所领受的“圣召”也是“入世”的,就是“活在地上”领人归主、广传福音与灵命造就。但这样一种对“圣召”的体会,在本质上其实还是“出世”的。因为,“入世”与“出世”的区别,并不在于人是活着抑是死的,而是对于整个凡俗世界的体制与文化所采取的态度,是消极的排拒与疏离呢?还是积极的参与及改造?“入世圣召”的真谛,乃是上主召唤基督徒在现世的一切事物上──从政治到经济、从教育到艺术,从生态到法律,从传统到科技──都见证与荣耀。对于这种“入世圣召”的最重要诠释者,应该是宗教改革家路德(M. Luther)与喀尔文(J. Calvin)了。他们全面的将基督信仰与凡俗世界的种种生活结合,举凡刀剑、法律、经济、政治、教育、道德、家庭与社会组织,路德与喀尔文无不分别从信仰的立场发表了大量而精辟的论述。反观四十多年来的台湾教会,虽然并不旗帜鲜明的高举“出世主义”,但观之大多数传道人与信徒的狭窄属灵视野,我们不得不说它的本质还是“出世圣召”(outer-worldly Holy Calling)的一种翻版。有形的“教会”扮演着如同中世纪修道院的角色。她代表着存在于凡俗世界中的“另一个世界”,她也是信徒规避现世污秽与罪恶的“天国的缩影”。更重要的是,她几乎完全吸纳了信徒对上帝“圣召”的一切付出与摆上。

柏拉图与诺斯底主义的二元论

  我们不难理解,隐藏在这种“出世圣召”背后的观念,就是一种“圣俗二元论”。而“圣俗二元论”则正是柏拉图“观念论”的神学谬误版。按照柏拉图的看法,我们凭什么说一根树枝是“弯”的呢?除非我们的心里已经先有了一个“直”的观念。而我们能够划出一条百分之百、丝毫没有误差的“直”线吗?很显然的,即使手艺再精巧熟练也划不出来。那么,真正完美的“直”线在那里呢?恐怕只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中了。同样的道理,当我们追问:自己的人生“圆满”吗?柏拉图会要求我们先回答什么是“圆满”。而现世中又有谁的人生是百分之百的“圆满”呢?既然没有,那完美的“圆满”又在那里呢?它只在一个地方,就是我们脑袋中的观念里。柏拉图因而进一步的分出了两个“世界”。一个是我们日常生活、吃饭、睡觉,手能摸得到、眼睛能看得到的“感官世界”(sense world)。另一个则是只能用我们的想象、理性和观念去接触到的“观念世界”(idea world)。譬如美、善、圆、直或幸福等的本体。更重要的是,柏拉图告诉我们,这两个世界有一定的距离与矛盾;而且观念世界必需作为感官世界的指导与模范。对于柏拉图而言,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我们发现感官世界中的“直”并不“直”、而“圆”也不“圆”时,又怎能怪罪我们脑袋中的“直”的观念太“直”、而“圆”的观念又太“圆”了呢?对于“美”、“善”、“幸福”、“圆满”或是“国家”,何尝不是这样呢?

  这样看来,抽象的观念世界反而是真实,而我们每天吃饭与睡觉的凡俗世界却是虚空的影本了。前者是永恒的、终极的与完美的;而地上这个感官世界则是短暂的、过渡的与不完美的。柏拉图的这种二元世界观影响了后来的基督教神学思想。老约翰所面对的“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诺斯底主义将耶稣当作一个幻影或灵体。因为他们相信物质是?脏的,而地上也没有神圣的事;天上则绝不沾染一点尘土。诺斯底主义因而根本不能接受“道成肉身”。他们认为要达到灵性世界必须藉由一种神秘的“看见”。然而,基督教正统所信仰的却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并且,就在基督“道成肉身”的一霎那间,?已经打破了属灵与属世的膈阂。诚如使徒保罗所说,“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了(〈以弗所书〉一章十节)。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无论是约翰、保罗或是耶稣,都绝对不是一个“圣俗二元论”者。

入世圣召—文化使命的诠说(二)

对奥古斯丁“双都论”的误解

  到了第四、五世纪的教父奥古斯丁(Augustine),他也曾经区分出“地上之城”(earthly city)与“上帝之城”(city of God)。但原本奥古斯丁所谓的“上帝之城”是意指着那些认识上帝、并且以爱为生命原则的群体。而“地上之城”则是住着一群不认识上帝、并且耽溺在罪中之乐的人们。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城”都在此一凡俗世界中,并且两个“城”的“市民”们也是彼此混居共处、难以区别划分的。然而,不幸的是,奥古斯丁的思想被后来的许多基督徒严重误解了。他们直接的就将“地上之城”当作是教会以外的社会与凡俗世界;而“上帝之城”就当作是天上的新耶路撒冷。这种误解所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很多基督徒也像柏拉图或诺斯底主义一样的分出了两个世界。一个是天上的世界,另一个是地上的世界。天上的世界是属灵的、真实的;而地上的世界则是属世的、虚空的。它如过雨云烟,海市蜃楼,又似南柯一梦。更进一步的,就是对教会以外的社会和凡俗世界抱持着比较消极、轻视、冷淡与被动的态度了。 这样的信仰几乎注定了会将信徒塑造成一群但求内省、默想、祷告、赞美与敬拜的属灵贵族。相对的,那种参与政治、搞业务、作买卖、在自己工作与专业上打拼的生活方式,就很难在信仰与教会的属灵框架中找到地位了。这样的教会肯定有崇拜、团契、退修会与祷告会,也会领人归主与传福音,但是绝对没有“文化使命”。而这样的上帝也显然只在教会中,只在祷告、赞美与敬拜里,却不在这个凡俗世界的俗气的日常生活、职业、以及工作与专业里。

凡俗世界中的永恒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属灵观似乎从〈歌罗西书〉三章一至五节得到了支持。因为,其中说道“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但其实这样的解经也完全曲解了保罗的真义。观之上下文,可以清楚的知道,保罗所说的“上面的事”,是指着那些光明、慈爱与荣耀的事,并非相对于现世的“另一个世界”。而所谓的“地上的事”,则是指着淫乱、污秽、邪情、私欲与贪婪这些亏缺上帝荣耀的事,也不是专指着教会以外的社会或凡俗世界的事。 然而,真正构成“圣俗二元论”的信念基础的,恐怕是在中许多教导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约翰壹书〉二章十五节)、“现今的世代邪恶”(〈以弗所书〉五章十六节)、“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翰壹书〉五章十九节),还说到“这个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约翰壹书〉二章十七节)以及“你们不属世界”(〈约翰福音〉十五章十九节)等的经文了。

  虽然这一类的经文不胜枚举,但严格来说却不足以发展出一种疏离社会与文化、并拒斥此一凡俗世界的神学。因为,现世虽是受咒诅的,世上的一切也都要过去,但人在世上照着上帝的召唤所作的一切,不仅超越了咒诅,也绝不随着这个必朽坏的凡俗世界而一同消散逝去。现世虽是虚空的,但人在“虚空”中对上帝的响应却不虚空。凡俗世界及其上的一切体制与文化,无论是如何的虚空、短暂与罪恶,都无可逃遁的是人怎样去响应上帝召唤、并荣耀?的一种考验。

让文化荣耀上帝

  前些时候,台湾某个神学院的教授在一篇名为〈基督徒没有社会责任〉的文章中说道,现世好象是一艘注定要沉没的“船” ,修补装饰得再漂亮也没有什么意义。以此而言,基督徒当然没有什么“文化使命”或“社会责任”可言了。因为,无论是社会的关怀、政治的参与、或是文化的重建,都只不过是在一艘注定要沉没的“船”上所作的无谓努力。此一看法无异是几十年前的王明道立场的一个台湾现代版。王明道相信,“领人归主”是基督徒惟一需要的社会参与。相对的,那些参与政治、社会改造与文化重建等的基督徒主张,则“并不是福音,乃是教会中一些不信救恩的领袖们所编造的一种离经背道的讲论。”他还说道,真正的福音不是这种“提倡人须努力改良社会好使天国实现的臆说”,而是“基督再来用铁杖治理万民除尽罪恶建立天国的福音。”

  王明道固然在许多方面是可敬的,然而这样的神学却是“似是而非”的。基本上,我们丝毫无庸怀疑所说的“这个世界将要过去”的正确性,因此我们确实不必指望去实现人间天国。然而,现世虽像是一艘注定要沉没的“船”,但我们若在这艘“船”沉没以前,扶软弱的弟兄一把、或是给最小的朋友一杯凉水,这样的事却绝对不会随着这艘“船”而一起沉没。相反的,它们还会记在天上的账册,有着永恒的价值。同样的,“文化使命”的本质并不是为了使人类文化有终极的救赎价值,更不是以为凡俗世界蕴涵有真正的不朽与永恒,而是相信凡是为着上帝的荣耀、照着上帝的旨意、并且倚靠着上帝的恩典与能力而作的文化关怀具有永恒的价值。虽然我们所关爱的“对象”是残缺与虚空的,但我们按着上帝的召唤而对这个残缺与虚空对象的“关爱”本身却不是残缺与虚空的。就在此一意义下,让文化荣耀上帝成了一项不折不扣的“入世圣召”。

入世圣召—文化使命的诠说(三)

入世而不属世

  如果基督教完全沦为了一种只是指引人们现世思考与行为的结构,这固然是一种严重的信仰危机。然而,每一个时代的信徒几乎都会面临一种抉择,就是要不要响应世界、参与当代社会和文化、并进行深度的对话?对王明道之类的基要派来说,若是要响应这样的世俗召唤,无异是随着魔鬼的歌声起舞。因为,就诚如学者吴利民所评论的,在王明道“对来生的希望中隐藏着对世界的一切一种不由分说的指责,包括所有人类的文化和社会组织。”但是对于那些鄙弃“圣俗二元论”与肯定现世的人来说,面对现世的召唤却是信仰上的一项责任与使命。虽然它带着尘世化的诱惑,却是一种无可选择的信仰考验。

  许多基督徒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入世”与“属世”之间的区别。在韦伯(Max Weber)就儒家与清教徒的比较研究中,就曾经清晰的对照出了清教徒的入世召唤。按照韦伯的看法,儒家是不必“入”世的,因为他们本来就在“此世”(this-worldly)。而且,儒家并没有另一个形上世界,根本无从发生一种由“彼世”(other-worldly )入世的过程。相反的,清教徒却有一个“彼世”,而且这个“彼世”并非与“此世”互不相干的。清教徒一方面被要求“入”世;另一方面,却被要求不能“属”世。“属”世意谓着一个人完全缺乏超越意识,只是努力于认同及结合现世既存的结构、道德与价值体系;“入”世则是要求抱持着“彼世”的道德与价值理念来生活于此一凡俗世界。

  对于儒家来说,现世并非没有罪恶;然而现世的罪恶并无需求助于“彼世”来解决。韦伯相信,这导致了儒家只是努力于认同及结合现存世界的政治暨社会结构与意识形态,从而缺乏一种强而有力的批判意识。相反的,基督教中的超越意识则为清教徒们提供了衡量现世的尺度、批判现世的泉源、以及改造现世的动力。在“彼世”的对照下,“此世”当然显得污秽不堪、亟待改造;而所有的“传统”与任何形式的既存“权威”也都失去了神圣性。按着清教徒的圣召,他们不得不依照上帝的道德与价值来改造凡俗世界了。

  这个道理如果应用在台湾或现代社会,就可以成为基督徒积极面对教育问题、毒品与犯罪、环保问题、卫生医疗、权力政治、道德沦落以及关怀人身自由与民主化等“文化使命”的信仰理据了。相反的,对于那些禀持“出世圣召”的许多台湾教会而言,同样也未尝发生一种“入”世的过程。因此,在超俗世上帝的命令与凡俗世界的罪恶之间,存在的恐怕只是一种“疏离性”而非“紧张性”了。这样的基督徒就一如王明道的基要信念,在对人类文化与社会组织的“不由分说的指责”下,而日愈与教会以外的社会和凡俗世界二元划分与区隔了。在他们的推论中,现世的各个领域都已经遭致罪的全面污染,信徒理当只有自洁以等待末世的救赎。他们也不相信任何社会方案或政治改革能真正圆满的解决人生的问题;相反的,社会与政治上的种种问题,乃根源于各个人深层的罪性。因而,基督徒既没有“社会责任”、也不存在什么“文化使命”了。

“圣工”观念的扭曲

  更进一步的,我们不难发现,“文化使命”的低落与“圣工”观念的遭到扭曲,其实是一体的两面。原本在中古时期,天主教会就充斥着“圣俗二元论”。并且在这样的背景下,教会里面的工作称为“圣工”,而在教会里面工作的人叫作“圣职”,至于神父、修士则称为“神的仆人”。而社会上那些担任政府官员、从事工商买卖、或是务农与管家等的工作呢?当然就是“俗务”与“俗职”,而从事者更没有资格称为“神的仆人”了。如此一来,基督徒在教会以外的世俗职业以及社会角色,显然就都丧失了在信仰意义上的神圣性。

  衡诸今天的台湾教会,虽然少有人敢公开承认以牧师及传道人为“圣品”的观念,但宗教改革以来的“信徒皆祭司”的信念已经名存实亡,甚至返回到“旧教”的错误了。犹记得当笔者尚在读硕士班时,就曾虚心请教过一位神学院院长,笔者表示自己所学的专业是政治,而“应该如何装备自己、为主所用呢?”结果这位大有名气的院长竟然?着眼睛,笑着对笔者说道,“学政治的,怎么事奉神呢?!”他的话使笔者黯然离开,并且带着一份自卑感。这位院长的“圣工”观念是很明显的,他所期望于笔者的只是“放下世界”、“蒙召”作全职传道,然后到他的神学院报到。

  然而,我们要问的是,只有献身全职传道才称作是“蒙召”吗?为什么在台湾教会中,很少听闻献身作老师、作商人、作社工、作记者、作艺术家,或是作政治家也是“蒙召”呢?难道从事这些工作的信徒都是凭己意行、而没有来自上帝的任何“圣召”吗?如果他们定意在自己的专业与工作上荣耀上帝,那么他们不也是应该被按立、祝福和分别为圣的“神的仆人”吗?又难道圣徒在文化上荣耀神的“圣召”次等于全职传道人在教会中荣耀神的“圣召”吗?

  台湾教会就在这样一种怪异的的属灵文化下,一方面,形成了一种以牧师与传道人为中心的属灵结构体。另一方面,这个属灵的结构体也过度发展成“教会导向”(church-oriented ),而非“国度导向”(Kingdom-oriented)。在上帝国度的事工上,教会的牧师与传道人不只是“豫定”了要成为“火车头”、或“跷跷板”的中心,更也是一个在永恒意义上的“属灵的专家”。甚至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只要确实有来自上帝的“圣召”,牧师与传道人就不可能不是“属灵的专家”。因而,无论他们是如何的“贤不肖”或“能与不能”,信徒都只有一个选择,就是环绕着他们,帮助他们、顺服他们,甚至是忍受他们与等待他们。难怪!在许多人的诊断下,台湾教会荒凉的原因竟是“群羊流离失所,没有牧人。”而当前台湾教会与神学院的紧急任务,就是呼召更多的全职事奉者成为工人了。

圣工与圣召的真谛

  我们不禁要问,“圣工”与“圣召”的真谛到底是如何呢?按照路德与喀尔文的体会,一个教师若是将自己在课堂上的表现当作是一种信仰见证,那么他就已经是在作“圣工”了。而一个商人若是将他的职业当作信仰的考验,或者他确有一个单纯的心志要为上帝赚钱,那么,他所领受的召唤就是百分之百的“圣职”了。同样的,一个参与政治或是投身于其它“文化使命”的人,若是所言所行都为了要彰显上帝的慈爱与公义,并且他们照着上帝的旨意、靠着上帝的恩典与能力,那么,这些“圣徒”就都领受了“圣召”、也都是不折不扣的“神的仆人”了。

  虽然上帝也借着人类的制度来工作,但严格的来说,从新约神学而言,基督徒的“圣召”并无现时的所谓的“全职”或“带职”的区别。它们无宁是后来制度的发展结果。事实上,基督徒只有一个“圣召”,就是荣耀与见证上帝。而依照笔者个人的诠释,它又有两个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所谓的“大使命”,就是领人归主、广传福音与灵命造就。这是所有基督徒责无旁贷的“基要的呼召”(the Fundamental Calling)。任何一个只要是清楚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无可例外的要努力于领人归主、广传福音与灵命造就。

  至于第二个部分则是属于“文化使命”的“个别的呼召”(particular callings)。它可能就是我们所从事的职务与事业 ,也可能是职业以外的其它有负担与使命感的专业与工作。这种“个别的呼召”同样也是每一个信徒都必需面对的,即使是牧师与传道人也不能豁免于在“文化使命”上的寻求与实践。只是上帝对每一个信徒的呼召内涵是有所差异的。上帝可能要某些信徒去推动政治与社会改革,但并未将这个呼召给每一个信徒。而对于另一些信徒来说,上帝的“个别的呼召”却可能是去从事教育、谘商、学术、传播、艺术、环保或是经商。也就是说,这样的“个别的呼召”是容许差异,可以多元选择的。以此而论,我们可以得到了一个对“圣工”的新认识。就是当一个人立志在污浊的商场上荣耀神的信实与清洁、或是献身成为整合信仰与文化的学术尖兵、或是出于上帝的爱而给学生们作额外的课业辅导、或是按着上帝的正义挺身为二二八的冤屈讲话、或是像影片“火战车”中那位努力争取奥运金牌的准传教士,虽然这样的人或许尚未向同事、朋友或学生们分享《属灵的四个定律》或开查经班与布道会,他也已经是在作“圣工”了。

  耶稣对“圣工”的体会不也是这样吗?在〈马太福音〉的第二五章三五至四○节中,?清楚的说道,对于那些出于慈爱的救助与关怀的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这里所谓的‘弟兄’并不专指基督徒)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耶稣清楚的明白,现世虽没有真正的“圣善”,但若是出于怜悯、并为了上帝的荣耀,即使是给最小的弟兄一杯凉水,那就是“圣善”了。

入世圣召—文化使命的诠说(终)

圣工的三要件

  那么,是否只要是对文化的参与和关怀,就都算是基督教意义的“圣工”吗?当然不是。入世圣召并不等同于世俗主义或是人文主义。具体的来说,“圣工”应该要有三个不可或缺的条件:第一、它的动机与目的是出于为了上帝的荣耀。第二、它的行事与原则所按照的是上帝的旨意。第三、它的能力与效果所依靠的是上帝的恩典。以此而言,“文化工作”并非就是“文化使命”,而“文化工作”也当然不一定就是“圣工”了。那么,反过来说,作教会的事工就一定作“圣工”吗?显然也不是。譬如,若是一个牧师在讲台上但求自己的荣耀,那个讲道就没有资格称为“圣工”。又如果长执们在管理教会上但凭己意、或失却的原则、或为求自己的地位与影响力,或像门徒一样的在议论谁将为大,那么,这些长执们的所作所为也没有资格称为“圣工”。

  今天在台湾教会中的一项严重偏差,就是我们往往在无意识中认定,在教会中所作的事工自然就是“圣工”,而在教会以外的社会或凡俗世界中所从事的工作与专业就似乎不是“圣工”了。其实,很明显的,是否为“圣工”的关键因素,并不在于它是否为教会的活动。即使是社会与凡俗世界的活动,若是我们为了上帝的荣耀、按照上帝的旨意,并且依靠着上帝的恩典与能力而去参与和从事,那就是在作“圣工”了。就像使徒保罗所说的,上帝“……以圣召召我们,……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摩太后书〉一章九节)

带职事奉乎?

  今天的教会经常说道,“台湾的社会病了”。但其实台湾的教会病得更重。她迫切的需要整个属灵观念的大转换。这么多年来,我们在教会圈里面只听到一种强有力的呼召,就是献身作全职的传道人。但面对台湾社会日愈开放与多元的局面,我们所最紧急需要的其实是“文化使命”的呼召,就是献身作荣耀神的教师、献身作荣耀神的政治家、献身作荣耀神的商人、或是献身作荣耀神的艺术工作者。在今天的台湾教会中,相对于全职传道人,其余的人都是所谓的“带职事奉”者了。但“带职事奉”这个观念恐怕是亟待斟酌的。它经常被体会与解释为带着世俗的职业来作教会的事、或者是利用上班与同事接触的机会来传福音。明显的,它还是在狭窄的“圣召”观念下的产物。因为,信徒在其职务、工作与专业上仍然缺乏来自于上帝的召唤,任何的从事与投入因而还是自我疏离的。相反的,只有在作得救见证、或下班以后的参与教会事工与聚会时,宗教的心灵才获得了自我的实现与满足。

  其实,“带职事奉”的真谛,并不只是“基要呼召”的实践,更是立志让自己在职务、工作与专业上荣耀上帝。严格来说,这已经不再适合称为“带职事奉”了,而应该是“带着圣召投入职务、工作或专业”。如此一来,教会的功能也随而完全转变了。它不再是一味的想将信徒从世界与社会中拉出来,以投入教会的事奉;而是反过来帮助信徒带着圣召进入世界与社会,以扩展上帝荣耀的国度。

入世圣召轻忽的恶果

  今天台湾教会高举全职呼召的一个恶果,就是间接导致了信徒对自己在职务、工作与专业上的“圣召”抱持着一种习惯性的轻忽态度。许多的信徒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种“圣召”的存在。我们很感慨的说,若是一个人要献身作传道,他被要求得经过长时间的寻求和祷告,要有感动、要有环境的印证、还要有神的话语。可是,为什么今天的信徒从事于教育、经商、传播、艺术、或是参与政治及社会改革,却不也是这么慎重呢?如果我们将这些职务、工作或专业当作是一种对上帝的事奉,或是一种对上帝呼召的响应,那么,上帝就将是我们在这些方面表现的最好监督者。既是这样,从事的信徒岂能不也儆醒战兢、戒慎恐惧吗?如果作全职传道需要恒切的祷告、属灵的装备以及敬虔的生活;那么,何尝投身于职务、工作或专业的信徒不也是应该如此吗?另一方面,若是有人要献身作全职传道,教会可能有一个圣礼来为他按手、祝福与分别为圣;然而,为什么弟兄姐妹投身于职务、工作或专业,教会却从未能很正式的来为他们按手祷告、祝福与分别为圣呢?难道这两种召唤在属灵的天秤上轻重不同吗?

  这是台湾教会长久以来的严重疏忽。展望未来,我们有一个双重的期望,一方面,是每一个信徒都能够像寻求献身传道一样的去寻求自己在社会角色、职务、工作与专业上的“圣召”。另一方面,则是对于那些只要是清楚“圣召”的人,无论是作全职传道,还是从事于教书、经商、传播、艺术工作、或是参与政治及社会改革,教会都能有一个很神圣而正式的程序,来为他们按手、祝福与分别为圣。

结论

  今天上帝正邀请我们一同写历史。不只是写台湾教会史,也是写台湾的教育史、艺术史、科学史与思想史。而且,我们若不是以像献身全职传道那样的战兢态度来从事于自己的职务、工作或专业,那我们就有祸了。人生避免不掉的是我们必须选择什么是我们价值世界中的“魔鬼”、而什么又是我们的“上帝”?麻烦的是,魔鬼常会化装成光明的天使,而让我们以为事奉了上帝,其实是事奉了魔鬼。其实,最漂亮的魔鬼不是别的,就是一种错误的属灵观。它使我们以为事奉上帝,结果是阻碍了上帝的国、事奉了魔鬼。苏格拉底曾经从犬儒主义(Cynicism)者的衣服上的破洞看到了他们的虚荣。观之四十多年来台湾教会“圣俗二元论”下所形成的狭窄的“圣召”观,何尝我们不可以从她所谓的“属灵”中看到她的“属世”?因为,信徒日以继夜的投入此一凡俗世界的职务、工作与专业中,却竟然完全欠缺一种在其职务、工作与专业上的“圣召”!他们能不在实质上日益走向“属世化”吗? ( 本文作者叶仁昌教授任职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是卫兰团契晚堂“生命的需要”专题讲员, 本文原载于《迈向台湾的神学建构》及作者个人网页。)